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要素集约化,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综合实力强市提供科技支撑,结合宜春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大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快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1.加大创新企业梯度培育力度。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入选江西省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的,给予相应奖励,该奖励由市工信部门统一实施奖补。
(二)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
2.开展“揭榜挂帅”。围绕主导产业,实施市级关键重点科技创新技术“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每年实施6项左右,每项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分两次拨付(首次下拨一半,另一半根据验收情况分别下拨余款的80%、100%、120%,两次下拨者下同)。
3.实施技术攻关。实施市级重大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研发专项每年支持10项左右,每项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分两次拨付;重点研发计划每年支持10项以内,支持强度为30万元/项左右。
4.进行绩效评估。推动市级计划项目提质增效,每年对获批的市级“揭榜挂帅”、重大研发专项、重点研发和平台培育计划项目进行评价,对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市级计划项目,每个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没有达到项目合同目标的,追回财政资金,情节严重者,列入科研黑名单。
5.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①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总量居全市前50名、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第1至20名给予15万元补助,第21至50名给予10万元补助;②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增幅居全市前50名、且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支出达到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第1至20名给予10万元补助,第21至50名给予5万元补助。有重复的就高不就低,补助企业数量每年不超过120名;③对研发投入强度前5名的县(市、区)分别奖补30、25、20、15、10万元;④对高校、院所按研发投入的增长情况分别给予0.2%左右的补助。
6.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奖励的牵头单位,给予国家、省级奖金的等额配套补助。
(三)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7.支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及项目。围绕我市锂电新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首位、主导产业领域,优先支持我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及项目,经论证评估后采取“一事一议”。
8.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通过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达成技术交易的买方企业,按照技术交易支付额的5%——10%予以补助,每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其当年支付费用的20%予以补助,每年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服务我市技术交易的市内科技服务机构,按照其促成的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机构的补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经市科技局登记备案的专业技术经纪人促成技术交易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服务工作经费,单笔技术交易的资助不超过2万元,每名经纪人每年的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优化
(四)加强企业主体创新平台建设
9.实施平台培育计划。平台培育计划包括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两类,每年支持6项以内,支持强度为20万元/项。
10.支持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对首次获批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按级别每个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该补助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11.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获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每个补助10万元;对新纳入统计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新纳入统计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每个一次性补助5万元。
三、加速推动科技创新要素集聚
(五)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育
12.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科普专员)升级。面向全国招募一批科研实力强、创新资源广、服务意识好的特派员驻企服务,发挥特派员优势,助力企业创新升级发展。对经市科技局备案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特派团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选派工作经费。
(六)发展壮大科技金融
13.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对获得“科贷通”贷款并及时还贷的沙巴体育_轮盘赌博-【app*官网】,按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对获得科技担保贷款并及时还贷的沙巴体育_轮盘赌博-【app*官网】,按实际贷款额的0.5%给予贴息,每年每户企业贴息不超过10万元;对购买科技部门确定的重点引导类险种的沙巴体育_轮盘赌博-【app*官网】,按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补助,每年每户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七)支持首台套研发
14.对入选《江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需求目录》的国家、省级首台套,每台套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0%予以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
(八)其他创新
15.科技示范、科技园区、科技基地、科技奖励培育、创新型县市、管理科学等其他类型的创新按照相关科技政策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本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原《沙巴体育_轮盘赌博-【app*官网】: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16〕17号)、《宜春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1〕13号)和《宜春市关键重点科技创新技术“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1〕14号)废止。第2、3、9条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本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市域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等;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必须有研发投入;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有违法违规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单位不享受此政策。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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