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宜春经开区科技分局、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宜科字〔2022〕3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网上操作申报。2022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通过“宜春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无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申报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登入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2.纸质材料报送。市技术创新中心通过专家网络评审,经研究立项的项目,网上打印《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任务合同书》一式三份签名盖章送至市科技局成合科。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2年8月1日起,可登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请各市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市技术创新中心负责人网上申报、市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9月10日18时。
2.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8时。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报至市科技局成合科邮箱。
三、申报对象
在宜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重点支持围绕省优势产业和市产业规划中明确的主导产业中的科技型龙头企业。
已获批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符合《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2.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和管理水平;具有一支技术水平高、产业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能保证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求。
3.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对违犯国家政策和法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信用不良被公开曝光的、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申报单位不予受理。
五、申报流程
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人、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按照今年印发的《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申报要求的附件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用户注册,注册后添加本单位申报人。已注册江西省系统的申报单位直接登入宜春市系统。
2.填写项目材料:申报人按照分配账号登入系统(已注册江西省系统的申报人直接登入宜春市系统),选择项目类型(资助类别: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填写申报书,在“技术领域”准确选择学科领域,在“申请书全文模板”一栏上传申报书,在“附件”一栏上传《组建方案》、代表性成果简介及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报书。
3.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入系统,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书,审核无误后提交申报书。
4.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登入系统,按照通知要求审核申报书,审核无误后提交申报书,并同时在审核窗口中上传《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盖章扫描件。
5.市科技局受理:市科技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书,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系统
1.系统名称:宜春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2.系统网址:http://kcy.jxinfo.net.cn/egrantweb/ycskjjstms
3.系统说明:系统开发方已将省科技厅“江西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中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全部导入“宜春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因此原江西省系统的账号可以直接登入宜春市系统,无需重新注册。未在江西省系统注册的单位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
4.技术支持: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61-6289。
联 系 人:傅江艳 周洪树
联系电话:0795-3222238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026室
邮箱:ycchwz@126.com。
附件:1.《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2.《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3.《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提纲》
4.《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5.《宜春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任务合同书》
宜春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9日
附件: